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第二章知识点:会计岗位设置

会计岗位设置
1.设置要求:
(1)按需设岗: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一岗多人
【注】无多人多岗;
(2)内部牵制:出纳不能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
(3)轮岗制度:会计人员的工作岗位应当有计划地进行轮换。
2.会计工作岗位可分为:
(1)会计机构负责人或者会计主管人员;
(2)出纳;
(3)财产物资核算;
(4)工资核算;
(5)成本费用核算;
(6)财务成果核算;
(7)资金核算;
(8)往来结算;
(9)总账报表;
(10)稽核;(11)档案管理等。
【注】仓库保管员、收银员、档案管理部门保管会计档案的职位不属于会计工作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