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第二章知识点:代理记账

代理记账
代理记账,是指代理记账机构接受委托办理会计业务。
1.代理记账机构:
(1)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分所:可以依法从事代理记账业务;
(2)其他机构:应当经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领取由财政部统一规定样式的代理记账许可证书。
2.申请成为代理记账机构的条件:
(1)为依法设立的企业;
(2)专职从业人员不少于3名;
(3)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不少于3年,且为专职从业人员;
(4)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规范。
【注】以上条件需要同时具备。
3.代理记账业务范围:
(1)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相关资料,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包括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等;
(2)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
(3)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资料;
(4)委托人委托的其他会计业务。
4.各方应当履行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