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第一章知识点:法自然人法律主体资格

法自然人法律主体资格
1.自然人的权利能力始于出生止于死亡。
2.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划分:
【注】“以上”“以下”均包括本数,“超过”“不满”均不包括本数;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划分标准只有年龄和精神状态。
3.自然人刑事责任能力的划分:
(1)≥16周岁,应当负刑事责任(只要犯罪都要负责);
(2)14周岁≤X<16周岁,犯故意杀人等严重罪行,应当负刑事责任;
(3)12周岁≤X<14周岁,犯故意杀人等严重罪行,情节恶劣且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4)12周岁≤X<18周岁,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5)≥75周岁,故意犯罪,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过失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6)精神病人:不能辨认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经鉴定不负刑事责任,责令严加看管和医疗,甚至强制医疗;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7)醉酒的人:应当负刑事责任;
(8)聋哑人或盲人: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