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第一章知识点:法律责任

法律责任
1.民事责任:
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继续履行;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2.行政责任:
(1)行政处罚(针对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①警告、通报批评;
②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③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④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⑤行政拘留;
(2)行政处分(针对公务员):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3.刑事责任(最严厉的责任形式):
(1)主刑:
①管制:3个月以上2年以下;
②拘役: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
③有期徒刑:6个月以上15年以下;
④无期徒刑:剥夺终身自由;
⑤死刑:立即执行或缓期2年执行。
(2)附加刑(补充、辅助主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
(3)数罪并罚(除死刑和无期徒刑外)
管制最高不超过3年;拘役最高不超过1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35年的,最高不超过20年;总和刑期在35年以上的,最高不超过2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