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第七章知识点:税款征收

税款征收
1.税款征收方式
查账征收、查定征收、查验征收、定期定额征收、扣缴征收、委托征收。
2.税款征收保障措施
(1)责令缴纳。
滞纳金=应纳税款*滞纳天数*0.5‰
【注】滞纳天数自纳税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缴纳税款之日止(算尾不算头)。
(2)责令提供纳税担保。
方式:纳税保证、纳税抵押、纳税质押。
范围:税款;滞纳金;实现税款、滞纳金的费用。
(3)采取税收保全措施。
①书面通知冻结金额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
②扣押、查封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
(4)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①强制扣款:税务机关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
②拍卖、变卖:税务机关扣押、查封、依法拍卖或者变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
(5)阻止出境。
出境前未按规定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或者提供纳税担保,税务机关可以通知出入境管理机关阻止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