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第七章知识点:税务管理

2025-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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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管理

1.税务登记管理。

(1)国家机关、个人和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流动性农村小商贩无须办理税务登记。

(2)纳税人负有纳税申报义务,但连续3个月所有税种均未进行纳税申报的,税收征管系统自动将其认定为非正常户,并停止其发票的使用。

2.税务资料保存期限。

(1)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发票、出口凭证以及其他有关涉税资料应当保存10年。

(2)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应当保存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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