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第四章知识点: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7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应税销售行为:
(1)直接收款方式,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2)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3)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
①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②无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4)预收款方式
①销售货物:
货物发出的当天;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②提供租赁服务: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5)委托代销方式
①收到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部分货款的当天;
②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
(6)从事金融商品转让的,为金融商品所有权转移的当天;
(7)视同销售
①货物: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②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为劳务、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2.进口货物: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3.扣缴义务发生时间: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