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Ⅰ)】税务师高频考点: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

【考点】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
1.一般纳税人:
①一般计税方法:
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支付的分包款)÷(1+9%)×2%
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9%)×9%-进项税额-预缴
②选择简易计税方法:
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支付的分包款)÷(1+3%)×3%
应纳税额=同预缴
2.小规模纳税人:
只能简易计税:
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支付的分包款)÷(1+3%)×3%
应纳税额=同预缴
3.征收管理:
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应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