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Ⅰ)】税务师高频考点:纳税义务人和扣缴义务人

【考点】纳税义务人和扣缴义务人
(一)纳税人基本规定
1.进口: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办理报关手续的单位和个人代理进口以海关开具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纳税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2.资管产品:资管产品管理人
3.承租、承包、挂靠:以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该发包人为纳税人,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
4.建筑合同:授权集团内其他纳税人(第三方)为发包方提供建筑服务,并由第三方直接与发包方结算工程款的,第三方为纳税人
(二)扣缴义务人
1.境外的单位或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其应纳税款以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购买者为扣缴义务人。
2.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购买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纳税人分类
1.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 500 万元及以下。
(1)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包括免税销售额、税务机关代开发票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
(2)纳税人确定销售额时,有扣除项目的,其应税行为年销售额按未扣除之前的销售额计算。
(3)纳税人偶然发生的销售无形资产、转让不动产的销售额,不计入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
2.不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的情况
(1)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单位和个体户。
(2)必须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其他个人(自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