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第四章知识点:已纳消费税准允扣除的范围
8已纳消费税准允扣除的范围
1.外购/委托加工已税烟丝生产的卷烟;
2.外购/委托加工已税高档化妆品原料生产的高档化妆品;
3.外购/委托加工已税珠宝、玉石原料生产的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4.外购/委托加工已税鞭炮、焰火原料生产的鞭炮、焰火;
5.外购/委托加工已税杆头、杆身和握把为原料生产的高尔夫球杆;
6.外购/委托加工已税木制一次性筷子原料生产的木制一次性筷子;
7.外购/委托加工已税实木地板原料生产的实木地板;
8.外购/委托加工已税石脑油、润滑油、燃料油为原料生产的成品油;
9.外购/委托加工已税汽油、柴油为原料生产的汽油、柴油。
【注意】酒类产品(不包括葡萄酒)、高档手表、小汽车、摩托车、游艇、电池、涂料不得扣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