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税法律】税务师第十六章高频考点:‌‌‌‌‌‌‌‌‌‌‌‌‌‌‌‌‌‌‌‌‌‌‌‌‌‌‌‌‌‌‌‌‌‌‌‌‌‌‌‌‌‌‌‌‌‌‌‌‌‌‌‌‌‌‌‌‌‌‌‌医疗保险

2025-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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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

(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对象

(1)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2)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2.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金的筹集

(1)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基金个人账户构成。

(2)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

(3)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一部分划入个人账户。

3.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①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②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③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④在境外就医的。

【注意】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行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一般采取以县(市)为单位进行统筹。

(三)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中小学阶段的学生(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都可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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