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税法律】税务师第十三章高频考点:‌‌‌‌‌‌‌‌‌‌‌‌‌‌‌‌‌‌‌‌‌‌‌‌‌‌‌‌‌‌‌‌‌‌‌‌‌‌‌‌‌‌‌‌‌‌‌‌‌‌股份转让

2025-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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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转让

对特殊主体转让股份的限制:

(1)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

(2)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

(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5)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

(6)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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