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税法律】税务师第四章高频考点: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8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1.申请
(1)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 3 个月内,依照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应当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书送达 10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义务的,行政机关可以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对象是不动产的,向不动产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行政机关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①强制执行申请书;
②行政决定书及作出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
③当事人的意见及行政机关催告情况;
④申请强制执行标的情况;
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2.受理:人民法院接到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申请,应当在 5 日内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