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Ⅱ)】税务师第三章国际税收高频考点:国际税法原则
4国际税法原则
1.优先征税原则:国际税收关系中,确定将某项课税客体划归来源国,由来源国优先行使征税权的一项原则。
2.独占征税原则:签订国际税收协定时,将某项税收客体排他性地划归某一国,由该国单独行使征税权力的一项原则。
3.税收分享原则:在签订国际税收协定时,将某些课税客体划归缔约国双方,由双方共同征税的一项原则。
4.无差异原则:对外国纳税人和本国纳税人实行平等对待,使两者在征收范围、税率和税收负担方面保持基本一致。
无差异原则在税制结构大体一致的国家之间可以起到促进资本自由流动的作用。所以,发达国家多愿意实行无差异原则,并将其作为本国制定涉外税制的基本原则;而发展中国家需要考虑本国的实际情况,在不违背国际惯例的前提下确定对本国有利的涉外税收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