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Ⅱ)】税务师第一章企业所得税高频考点:‌同期资料管理

2025-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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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期资料管理

同期资料:主体文档、本地文档和特殊事项文档。

(一)主体文档: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应当准备主体文档:

(1)年度发生跨境关联交易,且合并该企业财务报表的最终控股企业所属企业集团已准备主体文档。

(2)年度关联交易总额超过 10 亿元

2.主体文档主要披露最终控股企业所属企业集团的全球业务整体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组织架构。

(2)企业集团业务。

(3)无形资产。

(4)融资活动。

(5)财务与税务状况。

(二)本地文档:

1.年度关联交易金额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应当准备本地文档:

(1)有形资产所有权转让金额(来料加工业务按照年度进出口报关价格计算)超过 2 亿元。

(2)金融资产转让金额超过 1 亿元

(3)无形资产所有权转让金额超过 1 亿元

(4)其他关联交易金额合计超过 4 000 万元

企业执行预约定价安排的,预约定价安排涉及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计入上述规定的关联交易金额范围。

2.本地文档主要披露企业关联交易的详细信息,包括以下内容:(1)企业概况。(2)关联关系。(3)关联交易。(4)可比性分析。(5)转让定价方法的选择和使用。

(三)特殊事项文档:

1.特殊事项文档包括成本分摊协议特殊事项文档和资本弱化特殊事项文档。

(四)豁免情形:

1.企业仅与境内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的,可以不准备主体文档、本地文档和特殊事项文档。

2.企业执行预约定价安排的,可以不准备预约定价安排涉及关联交易的本地文档和特殊事项文档。

(五)提供同期资料的时限

1.主体文档应当在企业集团最终控股企业会计年度终了之日起 12 个月内准备完毕。

2.本地文档和特殊事项文档应当在关联交易发生年度次年 6 月 30 日之前准备完毕。

3.同期资料应当自税务机关要求之日起 30 日内提供

4.企业因不可抗力无法按期提供同期资料的,应当在不可抗力消除后 30 日内提供同期资料。

(六)其他要求

1.同期资料应当使用中文,并标明引用信息资料的出处来源。

2.同期资料应当加盖企业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表签章。

3.同期资料应当自税务机关要求的准备完毕之日起保存 10 年

4.企业合并、分立的,应当由合并、分立后的企业保存同期资料。

提示:

企业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关联申报、提供同期资料及有关资料的,税务机关实施特别纳税调査补征税款时,可以依据规定,按照税款所属纳税年度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与补税期间同期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加收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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