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Ⅰ)】税务师高频考点:环境保护税纳税人及征税对象

2025-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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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境保护税纳税人及征税对象

    1.纳税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不包括政府机关、家庭和个人。

    2.征税对象: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工业)噪声。

    3.不征税项目:

    (1)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向依法设立的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应税污染物的。

    (2)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在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设施、场所贮存或者处置固体废物的。

    (3)禽畜养殖场依法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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