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Ⅰ)】税务师高频考点: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1.从价定率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应税产品销售额×适用税率。
(1)销售额按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确定,不包括增值税销项税额。
(2)纳税人开采或生产应税产品自用的,应缴纳资源税;自用于连续生产应税产品的,不缴纳资源税。
2.从量定额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应税产品销售数量×适用税额。
3.计入销售额中的相关运杂费用,凡取得增值税发票或者其他合法有效凭据的,准予从销售额中扣除。相关运杂费用,是指应税产品从坑口或者洗选(加工)地到车站、码头或者购买方指定地点的运输费用、建设基金以及随运销产生的装卸、仓储、港杂费用。
4.组价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资源税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