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Ⅰ)】税务师高频考点:计税依据与应纳税额计算

【考点】计税依据与应纳税额计算
1.基本规定——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
应纳税额=实际缴纳的“两税”税额×适用税率
实际缴纳的“两税”税额
=应纳“两税”税额(不含因进口货物或境外单位和个人向境内销售劳务、服务、无形资
【解析】直接减征或免征的“两税”税额,不包括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办法退还的“两税”税额。
2.具体规定:
(1)“两税”补、罚,城建税也要补、罚。
(2)“两税”的滞纳金和罚款,不作城建税的计税依据。
(3)直接减征或免征的“两税”税额,不包括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办法退还的“两税”税额。
(4)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更正、查补此前按照一般计税方法确定的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允许扣除尚未扣除完的留抵退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