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Ⅰ)】税务师高频考点:混合销售行为和兼营行为的征税规定

2025-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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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点 】混合销售行为和兼营行为的征税规定

    1.混合销售:

    (1)含义: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服务,为混合销售。

    (2)税务处理:

    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

    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

    (3)纳税人销售活动板房、机器设备、钢结构件等自产货物的同时,提供建筑安装服务,不属于混合销售,应分别核算销售货物 13%和建筑服务 9%的销售额。

    2.兼营:

    (1)含义:指纳税人的经营范围既包括销售货物和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又包括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2)税务处理:

    ①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

    ②未分别核算销售额:从高税率或征收率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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