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税法律】税务师第七章高频考点:诉讼时效
14诉讼时效
(一)诉讼时效期间的类型

(二)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中止、中断
1.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
(1)一般情形: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2)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
(4)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自受害人年满 18 周岁之日起计算。
(5)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权利受到损害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其法定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中止和中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