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Ⅰ)】税务师高频考点:包装物的规定

2025-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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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点】包装物的规定

    1.应税消费品连同包装物销售的,无论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也不论在会计上如何核算,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征收消费税。

    2.包装物押金:一般在收取时不并入销售额中征税。但对逾期未收回的包装物不再退还的和已收取一年以上的押金,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按应税消费品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

    3.既作价随同应税消费品销售的,又另外收取的包装物押金,凡纳税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予退还的,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按照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

    4.酒类产品生产企业销售酒类产品(不包括啤酒、黄酒)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押金是否返还及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酒类产品销售额中征收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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