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会计】税务师第十四章高频考点:实收资本增减变动的会计处理

实收资本增减变动的会计处理
(一)科目设置
股份有限公司应设置“股本”科目,其他各类企业应设置“实收资本”科目,反映和监督企业实际收到的投资者投入资本的情况。
“实收资本”科目贷方登记企业收到投资者符合注册资本的出资额;借方登记企业按照法定程序报经批准减少的注册资本额;期末余额在贷方,反映企业实有的资本额。小企业根据合同规定在合作期间归还投资者的投资。应在本科目设置“已归还投资”明细科目进行核算。
“股本”科目贷方登记已发行的股票面值;借方登记经批准核销的股票面值;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发行在外的股票面值。
(二)实收资本增加的会计处理
1.接受现金投资
(1)股份有限公司以外的企业接受现金资产投资
借:银行存款(实际收到金额)
贷:实收资本(约定所占份额)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超出所占份额部分)
(2)股份有限公司接受现金资产投资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时,既可以按照面值发行股票,也可以溢价发行(我国目前不允许折价发行)。
①发行股票时
借:银行存款
贷:股本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②发行费用的处理
属于溢价发行的,记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科目,发行费用从溢价收入中扣除;溢价金额不足冲减的,或者属于面值发行无溢价的,将不足抵扣的部分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借: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盈余公积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银行存款
2.接受非现金资产投资
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原材料等【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入账,除非不公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实收资本/股本【注册资本或股本中所占份额】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超出份额部分】
3.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借: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
贷:实收资本(或股本)
4.盈余公积转增资本
借:盈余公积
贷:实收资本(或股本)
5.股份有限公司发放股票股利
借:利润分配——转作股本的股利
贷:股本
6.可转债持有人行使权利
借: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
其他权益工具
贷:股本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7.重组债务转为资本
借:应付账款
贷:实收资本/股本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股本溢价(或借或贷)
投资收益(差额)
8.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行权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贷:实收资本/股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