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会计】税务师第九章高频考点:发出存货的计量

发出存货的计量
1.管理要求
(1)企业应当根据存货的实物流转方式、企业管理的要求、存货的性质等实际情况,合理地确定发出存货成本的计算方法,以及当期发出存货的成本。
(2)对于性质和用途相似的存货,应当采用相同的成本计算方法确定发出存货的成本。
(3)在实际成本核算方式下,企业可以采用的发出存货成本的计价方法包括个别计价法、先进先出法、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和移动加权平均法等。
2.具体方法
(1)个别计价法(单个确认)
个别计价法,是指对库存和发出的每一特定存货或每一批特定存货的个别成本或每批成本加以认定的一种方法。
(2)先进先出法(先进来的先出去)
先进先出法是假定“先入库的存货先发出”,并根据这种假定的成本流转次序确定发出存货成本的一种方法。